为满足梅州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弥补消防救援力量不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拟面向社会招收11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充实到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及所属消防救援站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员由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管理,录用人员经统一培训合格后,签定正式合同(一般为三年)。
二、招聘岗位
灭火救援战斗员97人、消防车驾驶员21人。
三、招聘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一)男性,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二)战斗员岗位年龄为18-28周岁,驾驶员岗位年龄为18-35周岁,均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消防部门管理,未受过刑事处罚,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战斗员、驾驶员岗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五)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工作时24小时备勤;
(六)从事驾驶员岗位的,应具有B2以上驾驶证,熟练掌握车辆驾驶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七)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体育专长生、原消防部队退役或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直属队伍工作以及具有体育、游泳、办公软件操作等特长的人员优先。
四、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每月平均工资收入约4300元至6500元(含“五险一金”,具体以地方岗位为准),并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等逐年递增。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为入职者办理养老、事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满半年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与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四)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五)每月享受8天轮休假期,工作满一年每年享受10天年假。
(六)符合国家消防员招聘条件的,每年可参加国家消防员招聘考试,通过后成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并在考试中按有关规定享受优先政策。
五、有下列情况的不予聘用
(一)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三)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
(四)曾因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六、应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0日。应聘人员填写好《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标题请注明“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后,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mzxfdw@163.com,文档名和邮件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名岗位”字样,联系人:杨彬,咨询电话:6119119-8318,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表时需填写县市区报考的岗位。愿意接受工作区域调剂的,请在报名表格上注明。
(二)资格审查
对通过初步审查的应聘者,招聘工作组人员将在报名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及在“梅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等形式通知应聘者进行下一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
(三)体能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曲伸。
2.在面试环节,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结婚证、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四)综合成绩计算。
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单个项目排名赋分,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8分,第三名96分,以此类推;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个人综合总成绩为:体能测试排名分(三个项目总计)+面试得分。
(五)体检
依综合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复检人员。体检复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新入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即1个月的岗前集中培训与2个月的在岗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解聘。
(二)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1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拟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入职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退出的,须返还培训伙食费、服装费。
(三)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供相关应聘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注意接听电话、消息通知并及时关注“梅州消防”公众号相关信息(请提前关注),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